各学院: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秋学期排课工作顺利实施,教务处已根据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和往年分班情况形成2023级新生预分班方案。
请各学院对预分班方案(见附件)进行确认,如有异议,请于5月16日下午18:00前将书面意见(需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话:5079770)。如无异议,教务处将依据此分班结果组织排课工作。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制定并落实2023-2024学年秋学期开课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级学生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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