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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落实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管理的一系列要求,促进考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结合该项考试的特点和我校实际,现将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15日。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是本单位的职工,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三)监考经验丰富,熟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监考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监考教师聘任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完成选聘工作。

(二)监考分四级监考(上午)、六级监考(下午),监考教师名单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指定专人统一上报。

(三)监考教师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由各单位经办人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办理调整手续,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监考地点分本部和新校区,如希望在新校区监考请在备注中注明。

(五)所有被聘任的监考教师,上岗前务必按指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考前培训,集中学习监考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六)在报名参加监考工作时,应确认是否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如有请回避。

(七)进入考区参加监考工作时需出示证件,监考教师在监考当天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监考聘书。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填写《河北大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报名统计表》(附件2)(表中请务必注明经办人及经办人联系方式),于11月23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邮件至zhaoshuo225@hbu.edu.cn或QQ2644209271

附件1: 监考教师聘任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河北大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报名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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