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20年秋学期部分期末考试因疫情原因推迟到本学期4月8—11日进行,调整后的考试时间与个别其他社会考试或活动发生冲突。
本着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学校研究决定,允许此类情况学生申请缓考,各开课单位可于本学期另行安排时间启用备用试卷为此类情况学生组织缓考。
要求各教学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毕业班学生缓考工作,按照“一生一策”的原则根据学生返校时间等具体情况逐一做好缓考方案。缓考的组考过程、监考要求、阅卷流程、成绩评定等工作标准均应与正考一致。
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将学生缓考信息通报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制定落实缓考方案。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12:00前将缓考方案(附件一)报教务处教学秩序科备案。
附件:1.毕业班学生缓考方案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