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依据本学期整体教学安排,现将关于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安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教学部门课程考核安排
公共教学部门课程考核已由教务处与公共教学部协商后安排完毕,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看排考结果,各单位可参看《2020-2021学年秋学期公共教学部门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
二、专业课程考核安排
(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18周之前结课的课程于结课后一周内完成结课考核,考前将《河北大学课程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交教务处教学秩序科,电子版发邮件至jwczxk@hbu.edu.cn。
期末考试周为19、20周的1月4日—12日。
(二)专业课程考场的编排
期末专业课程考核排考工作由各开课单位的教务科长于2020年12月11日—16日,依据《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期末考试安排操作说明(学院版)》(见附件3)及专业课考核教室分配表(见附件4),使用教务系统考务管理模块集中完成,排考工作包括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看排考结果。
三、专业课程考核安排的要求
(一)各学院在安排每门课程具体考核时,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使学生在考试之前有充分的复习时间。如采取不同年级、专业、班级相互错时等项措施,避免同一班级连续考试的现象发生。
(二)笔试课程考核时间一般为90分钟或120分钟(上机、实验等课程或口试除外),具体起止时间为上午8:00—9:30、10:20—11:50、下午3:00—4:30(或3:00—5:00),晚上7:00—8:30(或7:00—9:00)四个时间段。
四、其他课程考核安排
期中考试周课程(含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及辅修、双学位课程的考核工作由开课单位组织,具体要求同期末考试周要求。
五、命题及试卷
(一)结课考核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在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同时,重点考查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综合素质的提高。闭卷命题一般包括基础题、综合题和提高题,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比例要恰当。命题教师或命题组根据年级、学科等统筹试卷的主客观题目比例,原则上综合性、应用性的主观题所占比例不低于60%。
(二)各开课单位应积极尝试课程考核模式改革,加大课程过程性考核比例、尝试无标准答案试题的命题等。
(三)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应在审批试卷时严格把关,切实对命题的质量、试卷重复率(尤其注意与往年试卷重复率亦不超15%)、主客观题的比例、考核方式及参考答案等逐一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命题质量不达标的要返回重新修改,直到修改符合要求后方能审批通过,予以使用。
(四)因期末印刷试卷任务集中,请各学院务必至少于考前两周将课程考核试卷及《送取试卷登记表》交试卷印刷部门,另一份《送取试卷登记表》交教务处205室。
(五)试卷模板(见附件5)。
六、考试证件
学生携带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如效证件丢失,可到学院开具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
附:1.2020-2021年秋学期公共教学部门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
2.河北大学课程考核安排表
3.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期末考试安排操作说明(学院版)
4.专业课考核教室分配表
5.河北大学课程考核试卷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