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河北大学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第二批立项项目现进入验收结项阶段,为保证课题质量,检验课题在教学考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项目验收采取论证答辩的方式进行。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论证不超过5分钟,答辩3分钟。现场陈述重点介绍项目具体执行内容、方式及改革取得的效果,并展示相关佐证材料。答辩人运用多媒体设备通过PPT课件讲解并答辩。
论证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负责人不能到场参加论证的,请委托其他成员参加论证,未参加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
二、时间及地点
论证答辩时间:2018年9月2日上午8:40开始,下午3:00开始。请答辩人按顺序安排提前到场。
论证答辩地点:综合楼308(文科)、综合楼310(理、工、医科)
备测室:综合楼311。
三、答辩项目及时间顺序安排(见附件)
答辩顺序及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