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自2015年1月12日我校进入集中考试阶段,考试期间本部校区使用七教(文德楼)、八教(文宗楼)、九教(文林楼)、综合教学楼、新校区的A5、A6、B3、B5、C6等教学楼。望各学院督促广大同学自习后自觉将自己所有书籍、物品等随身带离自习教室,以免清理考场时丢失。
教育广大同学严禁使用铁链将书桌、椅背上锁。
教务处
2015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4—2015学年春学期本科生补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河北大学2014—2015学年秋学期教学及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