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将做好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工作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肃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应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组考原则,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河北大学监考守则》;加强对补考考生的诚信教育,要求考生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应考”,将学生违纪作弊现象杜绝在萌芽状态;加大考核过程中巡视检查的力度,为补考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核环境,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具体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考场安排表》及《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学生名单》(详见附件)的安排及要求,及时通知考生及相关人员,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提醒考生务必携带考试证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无证件者不得入场。
(二)开课单位教务科长于考试前一天到试卷印刷部门领取本单位试卷,试卷领取后与考场安排表认真核对,并在试卷袋内装进本单位的《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考场座次表》、《河北大学考场情况报告单》、《河北大学考场纪律》、《河北大学监考守则》等材料放到试卷袋内,核查、整理完毕后统一放到卷库,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通知监考教师具体的考试起止时间,并要求监考教师务必在黑板上写明;主监考教师于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开课单位领取试卷及相关材料;其他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场清理考场、组织考生入场;监考教师务必认真检验学生的证件,要求学生在考场情况报告单上签名,未在考生名单中出现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合考场的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监考工作。
(四)以写论文、做作品、实验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开课单位组织补考工作,考生直接与开课单位联系。
附:1.《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考场安排表》
2.《2012-2013学年春学期2010、2011、2012级学生补考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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