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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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场陈述答辩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1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场陈述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323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地点:教务处会议室(五四路校区主楼614会议室)

二、陈述答辩顺序

序号

年度

级别

专业名称

答辩时间

1

2019

省级

软件工程

8:30-9:30

2

2019

省级

土木工程

3

2019

校级

会计学

4

2019

国家级

经济统计学

9:30-10:30

5

2019

国家级

财政学

6

2019

国家级

金融学

7

2019

国家级

法学

8

2019

国家级

教育学

9

2019

国家级

汉语言文学

10

2019

国家级

新闻学

10:30-11:40

11

2019

国家级

历史学

12

2019

国家级

化学

13

2019

国家级

生物科学

14

2019

国家级

测控技术与仪器

15

2019

国家级

通信工程

16

2019

国家级

戏剧影视文学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专业应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按时参加陈述答辩,汇报简明扼要、数据准确、条理清晰。

2.现场陈述答辩原则上由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亲自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委托团队其他成员代为现场陈述答辩。未参加的专业视为自动放弃,验收不合格。

3.省级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陈述答辩时间为20分钟/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报时间为10分钟/项。

4.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须按照《自评报告》内容条目进行PPT汇报,严格控制汇报时间,明确说明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和《自评表》打分结果、依据及自评结论。汇报PPT请于323日早上8:00前发送至hbujsk@163.com

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蒋翠、董方旭,联系电话:5079529

 

教务处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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