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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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经费预算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7-04-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7〕6号)和学校《关于下达2017年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2017年2月15日)相关要求,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项目建设,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经费预算(万)

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财政学

孙健夫

17.00

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苏红新

17.00

3

新闻学

白 贵

17.00

4

化学

徐建中

17.00

5

汉语言文学

刘金柱

17.00

6

生物科学

任国栋

17.00

7

法学

孟庆瑜

17.00

8

教育学

田宝军

17.00

9

药学

李建恒

17.00

10

金融学

康书生

17.00

11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孟庆瑜

10.00

12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卓越工程师

庞艳荣

10.00

13

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

张 欣

10.00

14

二级学院改革试点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徐建中

17.00

15

教学改革实践典型

中文专业的学生写作素养提升计划

刘金柱

12.00

16

演示物理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功能拓展

葛大勇

17.00

17

计算机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综合提升

杨晓晖

10.00

二、省教育厅及学校经费预算相关要求

1.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数额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尽早完成绩效目标。

2.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学校各部门和业务管理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主体责任,按照批复的预算及时组织实施。

4.预算执行进度到6月底、10月底,应分别达到60%、90%以上,要早支出、早见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上一条:关于启动使用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和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建设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本科教学重点工作推进项目”和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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