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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日期:2015-12-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依据《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学院制定2016年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双学位)专业是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培养的重要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好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设工作。

二、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申请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不包括医学类专业。

三、本次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及课程需依据《河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内容,各学院制定2016年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辅修专业总学分控制在25-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控制在50-55学分(含毕业论文)。

四、本次辅修、双学位专业于2016年3月份开课。为了使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辅修、双学位专业规定的课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进度。

五、请各学院将拟开设的辅修、双学位专业填写《河北大学2016年辅修 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河北大学2016年 专业双学位课程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处20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hbujsk@163.com

六、如对修读条件等另有特殊要求的,可同时写明情况上报。

附件1:《河北大学2016年辅修 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

附件2:《河北大学2016年 专业双学位课程教学计划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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