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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需求,根据《河北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经学院申报、学校审议,2026年度确认新立项微专业7个,撤销微专业2个,调整后学校现有微专业25个。现就2026年度微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列表

详见附件1

二、招生安排

(一)微专业门户网站。(https://hbdx.mh.chaoxing.com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登录微专业招生门户网站或开设单位网站,查看各微专业介绍、培养方案、报名条件等详细信息,并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规划进行报名。

微专业网站还可以在教务处网站主页点击“网络教学平台”后,选择“微专业门户网站”链接进入。

(二)时间节点

各开设单位须制定招生计划、学生遴选办法,明确开课地点及开课时间,并据此组织学生报名,按照本单位遴选办法审核录取。录取名单须在单位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各开设单位于2026831日前将将录取名单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hbujxjsk@126.com,并完成相应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维护及微专业课程置入学生课表等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微专业招生对象为全校本科生,每班招生规模一般为20-40人,报名条件由开设单位依据课程知识基础要求合理设定。录取学生不足2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课。

2.微专业课程成绩单独记录,不计入主修专业成绩单,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课程考核不合格的,按各单位管理细则执行,原则上不单独组织补缓考。

3.学生申请退出微专业学习的,应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书面申请。

4.已修读微专业但未完成的学生,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三、工作要求

请各开设单位高度重视微专业招生与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其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抓手作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色微专业。


联系人:唐志远、张寒涛

联系电话:5079529

教务处

20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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