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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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关于选拔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的通知
日期:2018-03-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按照《河北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5]4号)要求,现组织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组织机构

由外国语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选拔、考核和管理。“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纳入外国语学院进行班级管理。

二、选拔学生范围及报名基本条件

面向2017级全校本科一批(不含委培、定向学生)学生招生选拔,以英语专业、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文史类等文科专业为主。

“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班容量为30人。其中,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上为外国语学院学生15人,政法学院学生10人,其他学院学生5人,具体招生名额分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

拟申请报名的学生,第一学期所有已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75分以上。

三、试点班学生学籍及授予学位

选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的学籍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代码:050201)本科专业。进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一经确定后,不再参加学校“转专业”工作,即不允许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也不允许学生转出到其他专业。

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执行《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试点班学生修读完规定课程后,符合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求的学生,颁发“英语”(代码:050201)专业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学”本科专业为河北省双学士学位试点专业,授予的“法学”双学士学位证书上有“辅修”字样)。

四、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15日;

测评时间:2018年3月16日-17日;

结果公示:2018年3月18日-20日。

申请试点班和转专业只能二选一。

(二)报名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学生查阅《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见附件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工作办公室——外国语学院团委学工办(新校区外国语学院楼B5-203),电子版发送邮件至:88637844@qq.com,联系电话:5073257。

五、选拔考核

按照《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外国语学院汇总并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由外国语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测评选拔,选拔结果进行公示3天。

六、材料上报

外国语学院于3月21日上午11:0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的《报名表》(附件3)、《录取名单》(见附件4)、《上报材料说明》(见附件5)报教务处(文苑楼208室)。电子版材名单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

附件:(下载附件压缩包)

1.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

2.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

3.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

4.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

5.河北大学2017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上报材料说明

外国语学院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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