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进行2016-2017学年春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调整
(一)课程调整备案
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专业2016-2017学年春学期计划开设课程进行核对,如需调整,请认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经教务处审核备案通过后执行。
(二)新开设课程申报
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包括校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院级(学科专业各类课程)两种。申请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学单位申请新开课程,需填写《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并向教务处提交《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经评审备案通过后方可开设。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30之前,按照相应要求将《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文苑楼208室),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hbujsk@163.com,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
附件3:《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大纲》模板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8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新开课程申请表
附件3: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大纲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