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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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夏学期及2011-2012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1-03-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现进行2010-2011学年夏学期及2011-2012学年秋学期预开设课程准备和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的调整

(一)2010-2011学年夏学期

学校将面向2010级学生全面部署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其中第一课堂教学活动按照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执行(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及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此学期不开设),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由学校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系列实践活动,组织举办学术前沿系列报告、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开放式基础性实验、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就业创业培训、社团活动及社会实践等。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认真审核2010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夏学期课程,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安排课程的学院专业,建议增设部分课程,以充分利用短学期提高学生素质;对于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较长学时(如34学时)理论课程,建议调整至长学期开设,以免影响课程开设效果。如需调整教学计划,填写《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2011-2012学年秋学期

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对新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2007-2009级各专业2011-2012学年秋学期计划开设课程进行核对,对2010级各专业2011-2012学年秋学期计划开设课程进行审核,如需调整,填写《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新开设课程的申报

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包括校级和院级两种。申请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学单位申请新开课程,需向教务处提交《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附件2),并附带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经批准后方可开设。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3月9日(周三)下午6:00之前,将《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jiansheke@hbu.edu.cn。

教 务 处

2011年3月1日

河北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夏季短学期“通识教育系列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2010版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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